講起來真的很丟臉!像我娶到這種老婆真悲哀!大家不是都說夫妻結婚之後就是一體?
我月薪快四萬,我老婆薪水差不是只有我的一半,我們沒有小孩,共住的房子是租的,每月的房租,水電費,手機費,電話費,第四台的費用,伙食費,所有家庭日常用品支出,每次出去旅行吃飯遊玩,連家庭的稅金,車子的燃料稅,牌照稅,保險費,停車費,及所消耗的油錢...一律都是我負擔!我老婆從來沒有出過半毛錢!包括連她自己日常生活要用的每一分錢,都是跟我拿的!!她的衣服,鞋子,包包,飾品,燙頭髮,染頭髮,內衣褲,衛生棉...每一毛錢的花費等全都是老公我在出的,連她每天的零用錢也是找我拿!!跟她結婚的這幾年,我帳戶裡竟然沒有存半毛錢,因為她跟我所有的開銷花費,只要是花錢的事,全都是花我的錢,她半毛錢都沒出過!等於把我每個月的收入全花光,花到一毛不剩!那她自己的薪水都到哪去了?全都存在她個人的名下(還不是我們夫妻的共同帳戶,是她私人的帳戶!)結果當我有困難的時候(公司放無薪假,收入沒有那麼穩定,手頭很緊),只是叫她拿一點錢出來幫忙付房租,居然死都不肯!(怎麼講都不肯拿出來!我還要跟人家借錢來付房租!真是悲哀!)那娶這種老婆要幹什麼?真後悔!不跟她計較,因為念在她已經是老婆,想說夫妻是一體,錢的用度不用分那麼細,所以才一直都不跟她計較,但我好像錯了!(我一直對她很好,很多事都不去跟她計較,因為我想要跟她同心,也以為她有會這樣對我,但她的行為,她好像沒把我當老公;花錢花我的,存錢就存她自己的...)像這種自私的女人讓我很灰心,很後悔當初瞎了眼跟這種女人結婚,現在更是想離婚...或許我一個人的單身生活,不用多付她的開銷,我自己可能還存得到錢咧...請問大家,像我是沒外遇,沒家暴,沒虐待...但我已經心灰意冷,不想再繼續跟她生活下去了,哪一條法律可以離掉這種自私的老婆?我該怎麼做? (不要再叫我跟她我溝通;真的沒有用!算我無能!只要講到錢,她就裝死,到現在死也沒有出過半毛錢;房子她也有住這,卻只有我一直在跟人家借錢付房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