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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立委踹門 法部擬函送邱議瑩][蘋果即時新聞][2013年04月20日]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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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4:39 PM|只看該作者|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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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議瑩踹破部長室門。黃世宏攝
民進黨立委一行16人昨天前往法務部「踹門」抗議。法務部宣布,將把立委邱議瑩等人函送北檢偵辦,立委趙天麟嗆「這是跟全體民進黨宣戰」,他說,此事本質就是馬違背醫療專業背後主導,周五去法部也不是邱一個人的事,而是黨團共同決定。
趙天麟說,此事雖確實對綠委形象有傷,但綠營基層對扁遭遇非常激憤,又告綠委,馬「見笑轉生氣」,會付出朝野嚴重對立政治代價,陳其邁也說,昨是曾勇夫先叫部屬欺騙綠委稱人不在,邱是太過氣憤,後來曾還把綠委請去貴賓室,備茶水,如邱要被告,法部次長在綠委要離去時,搭邱肩半推,也該被告妨礙性自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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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cc1122 台灣的立委素質 哀 真是差到可以 在台灣當立委很大條 可以罵人破壞公物抹黑都不會有刑責 拜託我們台灣人真的要看清阿 不要老是選出這種立委  發表於 2013-4-27 01:17 AM
polead 一直門門門.圖片踢開的是接縫的地方.接縫本來就比較脆弱.踢個幾下就可以開了.重點是要講甚麼東西.看新聞都有說請立委先到貴賓室等了.還跑去踹門  發表於 2013-4-26 10:24 PM
mmm842843 free....說的真是妙!不禁想推一下!!  發表於 2013-4-26 04:42 PM
muse2011 毀損器物頂多只是賠錢吧?函送只是模糊焦點和作秀罷了;倒是有好事之人可以藉機炒作一番  發表於 2013-4-25 07:21 PM
rufy 這下反核人士應該清醒不少...  發表於 2013-4-25 04:04 PM
lordloki 唉唉 暴力啊 民進黨本質還是沒變啊  發表於 2013-4-25 03:30 AM
筱艾 kobe619正解,Alex2366你覺得是作秀引起大眾注意比較快還是立法比較快?  發表於 2013-4-25 02:23 AM
kobe619 而且一直說門門門的,重點在哪?踢戲根本作秀  發表於 2013-4-24 03:56 PM
Alex2366 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如果綠委認為阿扁回家休養真的是可行的,就在立法院提案通過修法吧,這不就是立委諸公職責嗎?為難法務部長是沒有道理的.  發表於 2013-4-24 01:43 PM
ta011 一個高貴的部長門,竟然一踢就破(那一個位置,只踢了一下),應該跟品質差有關,當初到底是怎麼驗收的。  發表於 2013-4-24 0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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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
發表於 2013-4-20 05:32 PM|只看該作者
對民生議題就沒這麼關心!
阿扁還有選票嗎?
要辦立委毀損公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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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ead 那民進黨上位八年 有好到哪裡 下次換親民黨 如何?  發表於 2013-4-26 10:25 PM
ta011 上位6年,只是一個悶字,可以形容,經濟越來越差,要養的公務員,每年以2.5萬人成長,至於環保,口號多於實際,只是要求百姓,富跟官都跳過。  發表於 2013-4-23 11:33 AM
kiraice 好濕: 經濟誠可貴,環保價更高.若為救扁故,兩者皆可拋.  發表於 2013-4-21 04: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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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5:58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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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不算毀損公物  暴力黨果然名不虛傳    連女生都那麼火爆   國民黨已經讓人失望了
連民進黨也那麼不爭氣    阿扁已經給他去住別宿還可以無限探視還不知足    一個罪犯受到那麼多
特權還不滿足   想回家先把海角幾億吐出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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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ice 其實另外一個姓邱的國民黨前立委也幹過類似的事情.當然結局是被扁政府抓去關了.  發表於 2013-4-21 04: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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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都是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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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6:20 PM|只看該作者
這是一個充滿政治算計的年代
為了避開核四決議
偷偷摸摸把阿扁移轉
再把一些死刑犯一起槍斃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難怪有7成的台灣人民對它沒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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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ta5349 今天如果是妳親人被殺不知你還會不會說槍斃一些死刑犯  發表於 2013-4-27 04:19 AM
lordloki 死刑犯不就阿扁不執行 才留到現在嗎  發表於 2013-4-25 03:33 AM
jjsong 看樣子阿扁的房舍..殺人魔的死活..比核四還重要厚~  發表於 2013-4-23 11:21 PM
p052851222 死刑犯本來就要槍斃了 就是有你們這些人 才會出現殺一至兩個 不會判死刑  發表於 2013-4-23 03:58 PM
b611818 這戲碼演太多次了..只要死馬1被定.就1定有阿扁1家人的新聞  發表於 2013-4-22 10: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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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6:27 PM|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
你看看你
這下踢鐵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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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6:52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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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對陳水扁就特別關心,同樣標準也關心其他的受刑人吧!不然實在很難不讓人聯想是不是在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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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aice 其實說到阿扁現在狀況不能忘記的對比是黃任中.怎麼關黃任中的時候義正辭嚴.現在到自己身上了就另外一種嘴臉了.  發表於 2013-4-21 04:49 PM
成為伊莉的版主,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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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06 PM|只看該作者
這些立委都只會作秀,法務部應該要法辦這些可惡的立委,不能每次就借阿扁問題在炒作支持度,
阿扁阿珍連扁家的相關人犯罪都要關,司法己經對那些人法外開恩了,只關阿扁你們這些民進黨的支持者有什麼好吵,全國的受刑人不是只有阿扁一個人,你們這些人圖利阿扁還是從阿扁手上收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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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30 PM|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
民主暴力黨果然巾幗不讓鬚眉
邱女士問政不是問『人魚線』就是暴力踹公務門
真是做了標準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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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神之魔 badsleep1024 請問閣下認為這踹門行為是對或錯?  發表於 2013-4-27 12:17 AM
badsleep1024 當然焦點是放在這件事的行為是對或不對,不是把焦點放在一踢就破,但這是討論區,什麼細節也能拿來討論。每件事也是一體多面嘛^^  發表於 2013-4-24 01:55 PM
殺神之魔 打人的還嫌對方不勘被打?身體差?這是啥邏輯?請問ta011  發表於 2013-4-24 12:51 PM
殺神之魔 ta011我若踢你家門,還把焦點放在你家門一踢就破,您會覺得這邏輯OK嗎?  發表於 2013-4-24 12:46 PM
ta011 那一個地方才踢一下,高貴價高的部長門就破了,驗收品質,真的令人搖頭。  發表於 2013-4-24 09:13 AM
殺神之魔 邱立委是領你我納稅的公餉,在國會開會時間問有無人魚線,並踹踢你我納稅安裝的大門,當然百姓有資格批評。另外我喜歡人魚線否?與您何干?  發表於 2013-4-22 05:22 PM
殺神之魔 jenkhuang網友:馬小姐喜不喜歡人魚線跟妳我何干?她有領你我的納稅錢嗎?  發表於 2013-4-22 05:18 PM
suckdick 找個人魚線的當部長 邱女士就軟了 踹不了門了XD  發表於 2013-4-22 11:02 AM
jenkhuang 馬小姐可以喜歡人魚線...其他人不可以喜歡嗎?...你喜歡嗎?.....@@  發表於 2013-4-21 09: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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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31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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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黨 還踢門
應該改名成台灣民主退步黨
破壞公物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哪裡平等了
全台犯人都要比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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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j7922 該用戶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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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34 PM|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

先撇開毀損公物罪名不說,單就立委們質疑的監獄行刑法部分,很明顯的,該條文給予了法務部行政裁量的空間
縱使立委諸公對該條文有所爭議,在現行法治社會的規範之下,實在不應該以這種手段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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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36 PM|只看該作者
這樣就函送  爺沒看過法務部如此積極的快速辦事   
果然法律看到藍的會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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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n0521 這位爺.如果換你去踹.保證馬上就被壓制在地了~  發表於 2013-4-27 08:48 AM
karta5349 這位爺不知你有沒有車不知能不能讓我踹看看  發表於 2013-4-27 04:36 AM
ta011 不知道,哪一個單位的部長門,是反鎖的,裡面還有女秘書吶。一般都是敲門,內部喊請進,然後自己開門進去。  發表於 2013-4-24 09:17 AM
ALKANE 這位爺,如果你去法務部踹壞人家的門 (這位邱女士也不曉得到法務部踹門的理由是啥? 執法攻堅嗎? ),不曉得會不會"這樣就函送"? 我猜,應該也是會吧!?   發表於 2013-4-24 12:01 AM
jjsong 現行犯..沒有當場逮捕..就已經瀆職..不然大家糾團去輪流踹門好了..當立委就可以橫著走了嗎?  發表於 2013-4-23 11:31 PM
p052851222 做壞事就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而且現行犯唷  發表於 2013-4-23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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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40 PM|只看該作者
曾勇夫說謊在先,
躲在房間不敢面對,所以踢爆他的謊言,
如果一開始,曾勇夫誠實以告並告知不會客,
也許那位女議員,就糟糕了!
所以嘛,曾先生謊話在先,不能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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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ta5349 民進黨做什麼都是對的台灣只能任他欺負不能吭聲這才是台灣人  發表於 2013-4-27 04:33 AM
karta5349 對啦倒果為因是民主暴力黨的專利  發表於 2013-4-27 04:31 AM
loki19921112 出現了!!! 破門合法化  發表於 2013-4-25 06:04 PM
ta011 陳水扁的案子到現在還一堆還沒審,三審定讞,可能要等到政黨輪替,才有可能放吧。  發表於 2013-4-24 09:23 AM
yanghua2 陳水扁三審定讞在先, 那就讓他關完就放出來了, 這群立委是吃飽沒事幹, 被告毀損公物也不能怨人  發表於 2013-4-24 01:27 AM
jjsong 人在裡面就可以破門而入.法務部她家開的嗎??門是她裝的嗎??難道她的薪水我也有份.我就可以叫她去吃屎嗎???欠她的哦???  發表於 2013-4-23 11:41 PM
p052851222 說謊就要被踢門嗎 那退步黨可能有踢不完的門了  發表於 2013-4-23 04:02 PM
蘇啦屁 所以推銷人員找你時 你都很誠實接電話??? 而且你有錢的話 你也不會推托?  發表於 2013-4-23 01:21 AM
free0kila 那請你把你家地址報出來 我們會派專人在你睡覺時去踹門找你 如果你避不見面或是報警 帶比你對我們詐欺你其實在家一事  發表於 2013-4-22 10:31 PM
cici5477 所以你的意思是,在公司想休息的時候有人找你,你說不在辦公室,人家踹破你門找到你,你還會說對不起...是這樣嗎?  發表於 2013-4-22 0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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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心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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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41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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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敢辦嗎?
人家可是挺扁愛台灣的立委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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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011 是阿,一個海角七億,另一是數個手下,數億貪案還在審,數兆國債,還在增加中。國快被這一些人搞垮了。  發表於 2013-4-24 09:27 AM
p052851222 哪裡愛台 A了錢 還叫愛台 這些錢不知道可以救多少沒錢吃飯的人了  發表於 2013-4-23 04:04 PM
index147 不過就是個問政不問民生,還毀損公物的暴力分子罷了(毀損的還是我們納稅買的公物),為什麼不敢辦?  發表於 2013-4-23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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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7:50 PM|只看該作者
我想民進黨要求的事對卸任元首的基本尊重 而法務部卻把卸任元首當成一般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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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ta5349 最好是將楚門的世界套到阿扁身上 一天24小時直播昭告天下  發表於 2013-4-27 04:28 AM
muse2011 去培德的原因,是因為卸任元首身分?還是因為重病,生活無法自理而需要人照顧?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在幾年間把正常人變成生活無法自理的人?  發表於 2013-4-25 07:32 PM
筱艾 他貪污,被揭發下台,然後摔死在山上,說是自殺的,然後換來的不起訴以及不追償,這你信嗎?  發表於 2013-4-25 02:30 AM
筱艾 除了卸任元首,還有哪個罪犯可以無限制探視的?這在台灣的司法史上是頭一遭,要不要看看南韓的總統是什麼下場?  發表於 2013-4-25 02:29 AM
筱艾 MAXF1,都已經給予卸任元首兼罪犯特權了,那還要要求什麼?直接無視他所犯的罪,然後當庭開釋才是符合大多數民意?這不對吧  發表於 2013-4-25 02:28 AM
ta011 貪,都算在阿扁身上,現在數個手下貪案,是不是也該算在阿九身上,歷史共業,不要再內鬥了。  發表於 2013-4-24 09:29 AM
p052851222 古代貪汙 是直接砍頭唷 管你做多大  發表於 2013-4-23 04:06 PM
cici5477 還要怎樣的尊重?哪個人犯比阿扁過的舒服??  發表於 2013-4-22 09:03 AM
kiraice 民主精神不是就講人人平等?法治精神更是天子與庶民同罪.早該把阿扁當一般罪犯處理而不是特殊化了.  發表於 2013-4-21 04:53 PM
yu3c115 把他放出來啦 浪費一堆資源給他 看了就生氣 關他一個人可以養一堆低收入的小孩 成天看這些新聞就煩死了  發表於 2013-4-21 03: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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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0 08:18 P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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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爛的 黨,犯罪本來就應該受罰,妳病真的好了,還能把門踹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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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011 門,一踢就壞,這種驗收品質,是不是該檢討。  發表於 2013-4-24 09: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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