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性侵15年 獸父5萬交保 女兒驚恐:他一定會來找我][自由時報][2013年02月05日] [打印本頁]

作者: 我為秋香    時間: 2013-2-5 04:42 PM     標題: [性侵15年 獸父5萬交保 女兒驚恐:他一定會來找我][自由時報][2013年02月05日]

【新聞主題】:性侵15年 獸父5萬交保 女兒驚恐:他一定會來找我
【新聞出處】: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13年02月05日
【文章內容】:

18歲女子「小美」(化名)指控自己從3歲起,就被親生父親猥褻性侵,
日前她交男友被獸父發現,父親竟向她求婚,小美崩潰,向母親說出15年來遭父親性侵經過及報警,
小美父親否認性侵女兒,台北地檢署裁定以5萬元交保。小美說,父親交保後,
她每天擔心父親隨時出現,泣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我要你這傢伙在牢裡知道這句話的涵義!」

律師:重罪竟獲交保

小美義務律師李玉海昨表示,父親性侵未滿14歲女兒數十次,已觸犯加重強制性交罪,
為7年以上重罪,加上一罪一罰和累犯加重其刑,「至少要重判百年以上刑期」,
結果竟獲交保,將提抗告。

檢:已令被告不得騷擾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被害人報案隔天,檢方即搜索被告住處與約談,
目前除被害人指述,相關驗傷單與事證並不明確,檢方交保時,已命被告不得對女兒及其母施暴、
騷擾或接觸,且須遠離女兒學校、住處,如果違反,檢方可隨時向法院聲請羈押。

小美昨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小美說,1個多月前她回家收拾行李,
爸爸知道她有男友後,用500元紙鈔摺成的戒指下跪向她求婚,還寫了求婚信,
表示只要斷絕父女關係,他們就可以結婚,父親批評她的男友是窮小子,自己則是「黃金單身漢」,
不堪其擾的小美想要離開時,被父親強吻、摸下體。

小美說,父親曾趁媽媽不在時,將她拉進房,把藍莓果醬塗在性器官上,要她口交、
模仿A片動作,事後騙她說「如果跟母親說,母親會死掉」,父母9年前離婚後,
父親甚至在速食店性侵她,讓她常做惡夢。

小美泣訴:「是不是警察問我話的時候,我只說爸爸跟我求婚,
忘記講爸爸還說了不會讓我懷孕,所以法官才把他放出來?」「爸爸被放出來一定會來找我…」。

應曉薇痛批小美父親是畜牲,檢方輕易將嫌疑人交保,有檢討必要,
更何況犯罪嫌疑人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

婦團:法律流程應檢討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在國外一般家庭亂倫案,加害者多半被羈押、受害者得到庇護,
台北地檢署這個裁定,讓加害者回到家中,對受害者來說壓力很大,法律流程值得討論。

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幼保護律師賴芳玉說,直系親屬性侵案件可能涉及監護權爭議,
調查後認定無積極證據,被害人也有家暴令護身,檢方諭令被告交保並無太大問題,不過,
以5萬元交保顯示被告有涉案嫌疑,對於是否可能反覆實施犯罪,
檢方宜斟酌有無聲請「預防性羈押」必要。
-----------------------------------------------------------------
[attach]87138024[/attach]
小美的父親身材壯碩,還有六塊肌。(圖為小美主動公佈遭交保的獸父照片,記者劉榮翻攝)
-----------------------------------------------------------------
【個人觀點】:

為何可以交保,應該要重判直接關啦,
那有只判7年而已,
他的女兒可是一輩子有陰影了,
可是害了她一生,至少關無期徒刑吧。


作者: 迫擊    時間: 2013-2-5 04:59 PM

消去中華民國的國民與公民資格....然後直接驅除他...
把牠趕到公海...
作者: vicking1110    時間: 2013-2-5 05:0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ony5446kimo    時間: 2013-2-5 05:21 PM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我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總是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作者: 摸非仙    時間: 2013-2-5 05:2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nk987    時間: 2013-2-5 05:37 PM

本帖最後由 nk987 於 2013-2-5 05:42 PM 編輯

大家一面倒的責難前
從報導只能知道母親是聽女兒說的
這報導未免也太....淺顯難懂
詳細內容是怎回事? 各位看官都不知道

先想想...有沒有證據? 該不會證據只有母親一個的證人口述?
如果你是法官 你會只讓一個人隨口說說就把人抓去關個10年8年嗎?
不清楚怎回事就一昧的批評是很要不得的,並不是每個法官都是恐龍
總不會最後鬧出是父親阻止女兒交男友,女兒說謊憤而提告的家務事(曾經有發生過這樣的案件)
作者: winderlife    時間: 2013-2-5 05:49 PM

這老爸身材不錯應該不會太缺吧..
最近亂七八糟的案件層出不窮阿..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5:50 PM

建議她跑去找那個讓她父親交保的檢查官那暫時居住~讓那檢察官負責這個保護的責任~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5:52 PM

vicking1110 發表於 2013-2-5 05:02 PM
可能要先考慮修憲法第 8條,再修刑事訴訟法羈押相關規定。

有些人並不值得保護人身自由,個例情況要詳細參 ...

我倒是建議讓那個獸父住到檢察官的家裡~
讓天真的檢察官直接看管! 看能不能順便體驗一下被害人15年來的恐懼!
作者: jia711102    時間: 2013-2-5 05:5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5:56 PM

tony5446kimo 發表於 2013-2-5 05:21 PM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我們這些善良的老百姓總是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家暴令沒用吧! 台灣真的不能再忽視恐龍法官的問題了,還要縱容這些法官嗎?
什麼時候才集體暴動阿,火把大特價優惠,攻進恐龍的巢穴。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5:57 PM

摸非仙 發表於 2013-2-5 05:22 PM
法官的邏輯到底是什麼?
還是報紙報導的誇大呢
不然怎麼都是這種讓人搖頭的司法呢 ...

法官...你有腦袋嗎??搞不清楚狀況~~~如果是你,被性侵15年~~我看你才有感吧!!
檢警&法官:等有找妳的時候 再來報案一次 下次5萬1交保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6:03 PM

台灣司法奇蹟: 智商不足的都跑去當法官了.
台灣快亡國了如果都是這種法官跟貪污官員在執政
保護加害人團體氣燄高漲,大家真的還要繼續沉默嗎?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3-2-5 06:06 PM

檢:已令被告不得騷擾,你也曾經境管林克穎,他不也能跑出去。
檢:已令被告不得騷擾 哈哈 講笑話 不騷擾才怪
真是台灣奇蹟!
作者: 勳小哥    時間: 2013-2-5 06:10 PM

好可憐的小女生
居然有這種病態的老爸
如果不能隔離兩人
可能會有更慘的悲劇發生
作者: recluseyo    時間: 2013-2-5 06:13 PM

內容寫得有些不太清楚
不過我有看過新聞囉
大概知道~~
真的是太禽獸了
作者: kkc800000    時間: 2013-2-5 06:34 PM

檢察官也太奇怪了,你的命令他會聽嗎?這麼簡單的話台灣會那麼亂嗎?
作者: 南方最瘋    時間: 2013-2-5 06:42 PM

台灣的法律實在是太誇張了
這樣子就能用五萬元交保了
這些聰明人聰明到沒有良心了
作者: Music_711    時間: 2013-2-5 06:50 PM

vicking1110 發表於 2013-2-5 05:02 PM
可能要先考慮修憲法第 8條,再修刑事訴訟法羈押相關規定。

有些人並不值得保護人身自由,個例情況要詳細參 ...

憲法第22條及23條 人權保障與限制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只要有正當理由本來就可以羈押不得交保

但前提是要有法源依據

作者: MB205    時間: 2013-2-5 07:00 PM

哇...六塊肌耶
一天要作幾下仰臥起坐
要連續作幾年才練得出來啊 ?
作者: s1d2f32000    時間: 2013-2-5 07:16 PM

像這樣子的畜生
不是應該要重判嗎
自己的女兒都下的了手
更何況不陌生人
作者: csjay01    時間: 2013-2-5 07:17 PM

這實在是太誇張了!!!這社會病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3-2-5 07:27 PM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了,被害人只能自已小心qq
作者: mengjoe1025    時間: 2013-2-5 07:3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496531756    時間: 2013-2-5 07:45 PM

這麼變態的行為對自己的女兒下手
實在應該從重量刑才是
作者: 星月少主    時間: 2013-2-5 07:49 PM

往警局裡面住就好了
這樣比較安全啦
連保護條令都省了
起碼24小時安全(應該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3-2-5 07:49 PM

這種劣行畜牲直接將它關到豬圈和母豬在一起即可?何必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jackie2472    時間: 2013-2-5 07:50 PM

老實說...媒體&法律....
已經搞得沒人相信~
這是一個可悲的現象~
作者: a56a56123    時間: 2013-2-5 07:53 PM

老實講 幸好有個壯碩爸爸 還不至於太吃虧
但是 已經泯滅人性了
作者: 微笑來ㄝ    時間: 2013-2-5 08:13 PM

為何不把批准假釋的官員 他媽媽 老婆 妹妹 姐姐 都送去監獄跟性侵犯過夜? 體會一下 苦民所苦 人民社會風氣已經都這樣了 這種濫官 還在助長此風 真是有夠濫 x
作者: rabe    時間: 2013-2-5 08:14 PM

本帖最後由 rabe 於 2013-2-5 08:14 PM 編輯

台灣被稱為犯罪天堂不是講假的

看每次的判例就知道

莫名其妙的判很輕
作者: barista1124    時間: 2013-2-5 08:30 PM

又是恐龍檢察官了.....我看再過沒多久小美可能會因為不堪其擾而傷害自己也不一定...
   到時候再來看看是恐龍檢察官是怎樣判那位禽獸不如的畜牲!!
作者: bbbb7533    時間: 2013-2-5 08:36 PM

位啥不可以直接關到死就好了
作者: qwe617    時間: 2013-2-5 09:0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3-2-5 09:25 PM

可笑~什麼叫做已令被告不得騷擾~
講要是有用的話被害人就不用那麼害怕了~
講要是有用的話那還需要你動口嗎~

作者: ttttttt96    時間: 2013-2-5 09:41 PM

我已告誡世界應當和平。
有用嗎?
作者: hcllon    時間: 2013-2-5 09:53 PM

這老爸的照片看起來很年輕啊!該不會十幾歲就生下小孩了吧?
作者: david6817    時間: 2013-2-5 09:53 PM

這什麼
還向自已的親生女求婚,這真的是
作者: MASON045    時間: 2013-2-5 09:5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hate3292008    時間: 2013-2-5 10:04 PM

粉明顯這個男人跟他的老婆就是"性"的結合....
自以為浪漫的愛情,小孩娶小孩生小孩,最後跟自己的小孩結婚
作者: mnb33    時間: 2013-2-5 10:13 PM

恐龍法官越來越多了 而這小女孩的一生都完了
應該把DD切下來傷口灑鹽 也讓他下輩子痛苦 xxx敗類
作者: a4727204    時間: 2013-2-5 10:16 PM

又是恐龍法官?  有錢就可以了??
作者: ps22331    時間: 2013-2-5 10:19 PM

台灣的法律沒約束力
檢:已令被告不得騷擾
有用嗎
作者: henk360    時間: 2013-2-5 10:25 PM

這種人應該要進去關個夠吧!太過分了~
作者: sam911022    時間: 2013-2-5 10:41 PM

根本鬼父!
法官是不是有問題阿!
性侵15年竟然可以交保
作者: 英雄笑盡    時間: 2013-2-5 10:43 PM

見怪不怪了,這種離譜的判決不只這一次
指能說"駭"司法不能保護「小美」(化名)
小美只能自求多福
作者: loxyking    時間: 2013-2-5 10:4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3-2-5 10:53 PM

To take him to the jail is judge's responsibility.
作者: 紫宮小賢    時間: 2013-2-5 10:53 PM

這真是台灣司法界的奇蹟之一呀
超誇張的!
難道就不能理解被害人內心的痛苦跟掙扎嗎?
無言!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3-2-5 11:18 PM

一個多月前回家收拾行李
是受不了打算搬出去住
還是 已經搬出去住一陣子了?
畢竟 如果沒有驗傷單
或是能夠 舉出加害人的私密特徵等
不然證據不夠   很難做有效判決
再加上  也有些案例是
為了跟另一半再一起 被阻止 而謊告的  
至於 到底要把先誰送離開原來的家
這就請比較有經驗的人是 去討論摟
畢竟以前都是未滿18得比較多
現在她都滿18了  也應該有自主權
有選擇居住的權利吧

作者: y2k02182001    時間: 2013-2-5 11:22 PM

死刑吧
獸父活著幹啥
槍決吧
別留著殘害幼小
作者: k77995    時間: 2013-2-5 11:3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bouncer333    時間: 2013-2-5 11:42 PM

媽的又是一個人渣垃圾你是畜生((汙辱畜生....好噁心的變態喔那照片看了想吐
陰影會很大女兒好可憐喔關到死醃了小鳥好像太便宜他又不能死刑靠= =
作者: 哭笑不得    時間: 2013-2-6 12:02 AM

一切都是陰謀的啦
看不出來嗎
台灣的法官現在很多案都判的很令人瞠目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3-2-6 12:05 AM

太誇張了吧
姦自己女兒
還可以交保
法律還是法官有問題阿
看他女兒嚇都快嚇死
怕他在找他先把他閹了再放出來吧
比較安全
作者: 亞爾德那達斯    時間: 2013-2-6 12:11 AM

就是有這麼多恐龍法官,讓人民對台灣法律徹底灰心
要砍薪水跟獎金就要先從這種法官開鍘

作者: speshowone    時間: 2013-2-6 12:1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610053    時間: 2013-2-6 12:17 AM

太誇張了...這傢伙分明是重罪犯中的雜碎竟然以五萬交保,法官有收他的錢嗎
作者: 712022    時間: 2013-2-6 12:25 AM

看到這則報導真的覺得小女孩好可憐~竟然會生在這種沒道德倫理的家庭
還有法官你根本是跟那女孩的老爸一夥的吧= = 這麼蝦的判決你也敢.....
難怪台灣社會問題總是陳出不窮?!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3-2-6 12:37 AM

真是禽獸連女兒都下的了手還這樣
這法官也是還給他交保,怎麼判的
這樣判是否還有人性
作者: sinak    時間: 2013-2-6 01:31 AM

假如這事件是真的...  那真得是很誇張的 "獸父"
且司法官就算證據尚且不足~ 也不因該就這樣放人, 又沒有相對應的防範措施!!!  難道沒想到這樣草草放人會對受害者造成多大的傷害嗎= =  口頭警告~ 有甚麼用...
作者: rabbit1006    時間: 2013-2-6 01:3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cmt123    時間: 2013-2-6 01:3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ndersonfly    時間: 2013-2-6 02:00 AM

這種還不能槍斃啊。。。台灣司法還優秀啊。。。王八旦都能獲得保護。。。這女孩可憐啊。。
作者: gisax    時間: 2013-2-6 06:06 AM

這個法官 邏輯超怪~

這種人都人交保

是給了多少$$?
作者: gogoaxn    時間: 2013-2-6 07:3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5618    時間: 2013-2-6 07:38 AM

這個還可以交保
判久一點
別出來害人
作者: ymcmlkkp    時間: 2013-2-6 07:51 AM

妳這禽獸
做出這種事 應該抓你去吃屎的
看在你有六塊肌 讓你吃香腸就好
辣椒沾醬伺候
作者: ggyyking8206    時間: 2013-2-6 07:5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tpdp1234    時間: 2013-2-6 07:59 AM

有時候太注重人權,就會使好人受害,像這種案例的罪犯,實在應該判重刑的才對,不然關出來還不是依然故我,痛苦的還是別人!!
作者: cevk89014    時間: 2013-2-6 08:07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who543x    時間: 2013-2-6 08:07 AM

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真的都是腦殘嗎??
這樣還能交保??還只關7年
這些傢伙根本就該被關到精神病院
看看腦子有沒有問題
作者: zzm80157    時間: 2013-2-6 08:1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opar0123    時間: 2013-2-6 08:12 AM

這種畜生  怎麼能交保呢...........
我覺得台灣越來越奇怪了
沒天理了嗎?????????
作者: B9613014    時間: 2013-2-6 08:13 AM

大逆不道 畜生 應該給予正常的刑罰 警惕後人
作者: yfkung0126    時間: 2013-2-6 08:16 AM

真搞不懂,這種人為何還可以交保出來
難得非要搞到有人死掉
才要來重視嗎??
真不知法官或是檢查官在想些什麼??

作者: sky051096    時間: 2013-2-6 08:34 AM

檢察官跟法官是趕著要下班嗎
怎麼這麼重的罪還可以低價交保
作者: rex0072001    時間: 2013-2-6 08:34 AM

就是有這種禽獸
想要發洩不會花錢嗎?
一定要對自己的骨肉下手是不是
作者: x60447    時間: 2013-2-6 08:35 AM

那一些人根本不該擁有,人生自由阿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3-2-6 08:43 AM

如果黑道要建立格調和威信的話…
在司法不彰不公的情形下…這種非人最適合拿來開刀…
總比逼良為娼、販毒害人、暴力霸凌和討債什麼的好得多…不過這年頭地下正義…大概和廢死一樣是夢想
作者: zaq123233    時間: 2013-2-6 08:4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96530123    時間: 2013-2-6 08:45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damgtobj    時間: 2013-2-6 08:45 AM

太惡劣了!!!  判死刑吧!!!!!!!!!!!!!!!!!!!!!!!!!!!!!!!!!!

作者: kilos40    時間: 2013-2-6 08:48 AM

3歲有記憶嗎?

好像有點不合邏輯。
作者: lee245510    時間: 2013-2-6 08:49 AM

根本呵呵

說不定他下次就說 交保公到家8W1
作者: yhmnick    時間: 2013-2-6 08:52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29932007    時間: 2013-2-6 08:52 AM

台灣的司法單位…唉!除了嘆氣,大概就只剩無奈跟感慨!
作者: kevin19960908    時間: 2013-2-6 08:53 AM

台灣有法官嗎
我怎麼不知道?
一樣是做法官的台灣怎麼跟國外差這麼多
作者: d07852108    時間: 2013-2-6 08:56 AM

真是變態的人,若是真的應該直接閹了吧,台灣老百姓生活得好苦,一堆官員只為自己錢途想,現在法官也是恐龍法官,台灣是不是真的快滅亡了
作者: pamna0115    時間: 2013-2-6 09:01 AM

ㄍㄢ、!這種咖肖還可以交保?現在的法官是都昏了頭是嗎?
作者: david693    時間: 2013-2-6 09:03 AM

台灣的司法真的越來越沒用了...只會保障高官跟有錢人而已

那些恐龍法官不知道腦子在想些什麼...
作者: a3504433    時間: 2013-2-6 09:06 AM

這些光靠考試出來的法官
同理心都背書本磨掉了嗎?
如此的判決等同宣判被害人死刑
更印證法律是保障加害人的
作者: as621216    時間: 2013-2-6 09:07 AM

傳說中的鬼父阿!~外加蘿莉控??
他可能是A片看太多了...
明明就有老婆卻殘害自己女兒
真是可憐~難怪會離婚
作者: asd134679    時間: 2013-2-6 09:15 AM

現在的社會真是....
現在的法律真是....
作者: tw299916    時間: 2013-2-6 09:15 AM

把他放出來後
如果她跑去受傷害
台灣的司法才要事後去補救嗎
腦殘法官,反正都是重罪了
罪犯還會擔心去騷擾那個女生在多判個幾年嗎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3-2-6 09:25 AM

有這種『英明』的法官,
所以才會有人說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
果然不是空穴來風。

作者: jabir123    時間: 2013-2-6 10:17 AM

這小女生已經夠可憐了,台灣法律專門保護壞人的嗎?
作者: frudia    時間: 2013-2-6 10:47 AM

根據台灣公權力的執行和保護措施,結論是令人擔憂
作者: yozasid    時間: 2013-2-6 11:11 AM

這法官腦袋有沒有洞啊
小女生被戕害達15年
竟能用5萬交保
不符合比例原則吧
應該讓該法官和那個傢伙同居個幾個月
看他會不會變更判決
作者: wolf3064    時間: 2013-2-6 11:52 AM

可憐的小孩,變態的家人,很天的官員…,這種人放出來害人嗎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www40.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