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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18學運開庭 林飛帆:歷史將證明我們無罪][自由時報][2015-03-26] [打印本頁]

作者: john10233    時間: 2015-3-26 01:06 PM     標題: [318學運開庭 林飛帆:歷史將證明我們無罪][自由時報][2015-03-26]

自由時報 – 2015年3月26日 上午7:32
〔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去年「三一八」太陽花學運攻占立法院行動,台北地檢署上月以煽惑他人犯罪、無故侵入建築物等罪,起訴學運領袖黃國昌、陳為廷、林飛帆等廿二人,陳為廷質疑煽惑犯罪是威權時代產物,並反諷說:「我現在就要煽惑法官、檢察官與民主抗爭共同前進,你們感覺到被煽惑了嗎?」他並說,設想沒有這場行動,「大家今天就在慶祝台灣成為實質一個中國的半週年」。
陳為廷諷法官:我要煽惑你們
林飛帆強調占領立院是公民不服從的展現,「歷史將證明我們無罪」,「我相信所有被告都堅持這場行動是無罪的,也相信歷史終會還給我們一個公道,一個無罪的結果,倘若司法最後判決有罪,只不過是證明我們必須再繼續堅定的行動。」
全案廿二人分兩天開庭,昨傳喚以「黑島青」為主的十一人,其中,林楷翔赴印度留學,四月才返台,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出國一週,兩人請假未到,法官今續傳喚以公投盟蔡丁貴為主的十一人,並決定四月十六日再開庭。
廷問檢:服貿過了敢用LINE嗎
陳為廷答辯時反問,「煽惑犯罪」是什麼樣的法律概念?這場行動的抗爭者,都是自主參與,「沒有人是密謀煽動迷惑他人犯罪的主謀,每個人都是主謀」。設想若無這場行動,一年後的現在是什麼情況?服貿已通過,出版業、廣告業、二類電信、旅遊、美髮、公共運輸,被大型中資兼併、主導,現在可能看不到討論三一八學運的書,二類電信也由中資入主,「檢察官,這樣你還敢打電話、使用LINE嗎?」若沒學運,這些設想現在都已成真,貨貿、自經區也全過了,馬總統簽這些協議,是為換取政治談判,去年八月馬甚至想去金門和習近平「馬習會」,「若沒這場行動,大家今天就在慶祝台灣成為實質一個中國的半週年」。
陳為廷說,懇請法官、檢察官設想這些情境,與台灣的民主發展、抗爭自由共同前進、拉開民主的空間,「我現在就要煽惑你們,你們有感覺到被煽惑嗎?」法官、檢察官聽了都笑了。
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昨也出招,當庭聲請拷貝立委張慶忠、林鴻池在北檢作證時的偵訊影帶光碟,因為兩人在筆錄中對於「誰應該為卅秒通過服貿一事負責」的說詞完全相反,因此有必要拷貝偵訊影帶,以核對二人的實際陳述內容 ;林飛帆在庭外補充,卅秒事件究竟是國民黨團還是張慶忠個人的決定,二人供詞兜不攏。
此外,賴品妤、林楷翔的律師也聲請拷貝保六第一大隊長黃惠生、立法院總務處長蔡衛民、宣稱被賴品妤丟背包打傷的黃姓員警三人的偵訊影片。
黃國昌的律師高涌誠另聲請拷貝檢方未列為起訴證據的卷外所有現場影像光碟,包括警方蒐證影帶、路口監視畫面、媒體與現場人士拍攝圖像,「檢察官看過卻不拿出來,我們被告都沒看過,應該給我們看,以利舉證辯護」。
公訴檢察官認為沒列為證據就與本案無關,沒必要全部拷貝,若法官要裁准,建議應曉諭當事人只能在審判中使用,以免流作他用。合議庭將評議決定是否裁准。

【感想】
誰知道歷史評價是不是【幾個中二少年扇動廣大無知善良民眾阻擋法案,
造成社會撕裂、經濟倒退與國家空轉,簡直是狠扯台灣後腿,把台灣送給大陸,
當庭聲稱無罪讓人聯想昔日對岸紅衛兵之革命無罪造反有理,令人不寒而慄,
經過多方調查實為懵懂無知中二少年淪為政黨鬥爭工具,給台灣學運歷史埋下陰影】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5-3-26 01:15 PM

紅衛兵XDDDD形容的挺好的orz還這麼多年輕人挺...真是格外諷刺QQ
作者: a72421    時間: 2015-3-26 01:33 PM

違法集會 破壞政府器具
霸占道路
這些都合法的喔
還有成員 會摸奶 搞援交
這些 不用等到歷史
現在就可以定論了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5-3-26 02:08 PM

看來樓上的顏色似乎有點偏阿,不論過錯,未來就會說明何方對錯
作者: jasonlee9904    時間: 2015-3-26 02:10 PM

思想無罪但破壞公務是有罪的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5-3-26 02:26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5-3-26 02:28 PM 編輯

好啦好啦,歷屎會證明你無罪
那現在就把以前犯的罪認一認,滾進牢裡還社會安寧,等幾十幾百年後讓歷屎說話
跟歷史證明比起來,我比較想知道這幾個老小屁孩最後有沒有對法官比中指

作者: 二隻魚    時間: 2015-3-26 02:33 PM

所以要先判有罪 歷史才能證明當初是無罪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5-3-26 02:51 PM

不就是屁孩一個
還自比國父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3-26 02:57 PM

318學運輸在法律 台灣現在還只是表面民主階段
作者: ddt47    時間: 2015-3-26 03:09 PM

廢話還真多,有罪就是有罪,還歷史還他無罪勒,當台灣國已經建國了嗎!
作者: gogotimothy    時間: 2015-3-26 03:30 PM

為什麼服貿若通過會不敢用line???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5-3-26 03:32 PM

他們的訴求是無罪的(這點應該不會有人說甚麼吧)
但是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犯罪事實了
所以歷史是不會證明你們無罪
而是罪證確鑿
作者: sanchieh    時間: 2015-3-26 03:45 PM

這不和阿扁一家人一樣:自認自己無罪,還有功於國家社會?
作者: wurobin    時間: 2015-3-26 03: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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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悲衰的羅生門    時間: 2015-3-26 04:0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vwxyz005    時間: 2015-3-26 04:08 PM

看到標題就一肚子火!!!
你們這群扭曲學運目的、又擾民傷財的渾蛋為啥認為歷史會將他們定位為無罪
阿....我忘記、這裡是TW
作者: sval313    時間: 2015-3-26 04:19 PM

是非歷史本就自有公論~

學運對台灣來講~

我相信有不可抹滅的價值^^


作者: enmerlin    時間: 2015-3-26 04:31 PM

這樣的話...那...請入獄服刑至少來個...5年好了?放心啦,只要漏尿我們就會讓你提早出來了。
作者: 幻影信長    時間: 2015-3-26 04:31 PM

有當政客的能力~因為這是他們犯錯時一定會說的話~別人只要一犯錯就是有罪~他們則是永遠都是對的~哈
作者: fakafakaliu    時間: 2015-3-26 04:37 PM

非法集會不管為了什麼目的,都與現行的法律相違背,但是如果紅衫軍沒有被判刑,那麼太陽花學運也不應該因為非法集會的行為遭懲罰。
不過如果個人行為有問題或者破壞造成的損失應該針對個人或者群體執行這我倒是贊成,可以抗議可以遊行但是無理的破壞不能放縱!!!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26 05:08 PM

有罪或無罪留在大家心裡吧
每人想法不同啊
作者: rita000520    時間: 2015-3-26 05:17 PM

你們強佔立法院而且拆牌匾.攻政院這一切作為通通違法.你當大家都跟你一樣腦袋破洞嗎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3-26 05:38 PM

沒看名字,還以為是愛國同心會的成員在發言勒,好無俚頭。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5-3-26 05:45 PM

說得好有氣勢耶
看來台灣的未來大有希望了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5-3-26 06:04 PM

不用歷史證明 , 僅僅不到一年
318的 妖魔鬼怪一一現形

有色狼
有軟蛋
有小孬孬
有媽寶
有戰神變脹神的

作者: nmm211015    時間: 2015-3-26 06:15 PM

....................中華民國 國立清華大學 被自己人污辱了
敢作敢當好嗎,林飛帆不要丟你們 五四學運 學長姊的臉了
作者: ax666xa    時間: 2015-3-26 06:19 PM

那就先判個有罪讓你們以後在歷史上有機會平反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5-3-26 06:33 PM

318學運 剩下襲胸 援交 吹冷氣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3-26 07:33 PM

=        =好無聊的新聞壓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5-3-26 07:58 PM

出發點反黑箱是好的
最後變台獨????
當大家都白癡阿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5-3-26 08:04 PM

不用等歷史證明,現今法律就已可以證明你們有罪了,
大腸花裡不是有很多律師嗎,還不趕快來護駕.

作者: 史迪奇先生    時間: 2015-3-26 08:15 PM

本帖最後由 史迪奇先生 於 2015-3-26 11:43 PM 編輯

歷史有去無回
除非之後通過服貿貨貿
然後再經過幾年驗證
不然誰也說不準這些協議對台灣是否有幫助

大家都知道太陽花學運是因為程序不正義所導致
也許很多人對於這些學運領袖很感冒
但這場學運凸顯的問題是
當今天政府運作失靈
人民手上到底有什麼籌碼可以運用
這或許才是我們可以思考的地方

人民可以透過選票來選擇理想中的候選人
或是反對不喜歡的政黨(去年九合一大選就是一個例子)
但是當當選的候選人做得不好
是否有辦法把他們拉下台呢
就以目前的選罷法來看確實不簡單(上個月的蔡正元罷免案)
台灣或許比較需要建設性的意見
而非謾罵

補充內容 (2015-3-26 11:24 PM):
我並沒有說他表現差,而是在說我們人民對於不滿意的政治人物到底有哪些手段可以使用,難道這不應該是人民的權利嗎?不管是不是所謂的多數暴力,若是今天大多數選民都贊成罷免,一定有其原因,政治人物的政績人民都感受得到,不可能被人三言兩語就改變,難道這不才是民主應該有的樣子嗎?難道你要說他那個選區的選民都是非理性的嗎?民主政治的前提就是人民是理性的,若是推翻了這個論點,那民主社會不會遍地開花,若是人民是非理性的,中央集權會不會更好呢?

補充內容 (2015-3-26 11:41 PM):
簡單來說,現在已經是政黨操控素人,素人操控政治,然後政治操控媒體,媒體操控人民的時代了,除了謾罵抱怨,已經看不到有建設性的言論了。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5-3-26 09:06 PM

抗議歸抗議,表達想法就一定要毀壞公物嗎?這種嘴臉跟死不認錯的鄭捷有何不同!只不過是一群小屁孩而已!
作者: qazzxc963    時間: 2015-3-26 11:37 PM

好多新增帳號來回文喔連隱藏許久都回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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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無罪尚未確定 不過破壞立院就是罪
人民早已反感
記馬先生恐嚇台灣人民不予中國簽屬ECFA台灣就會邊緣化,其它國家會像台灣簽FTA之前說的633會實現,時間證明一切都是騙局。
這次服貿立院K黨無恥的偷偷通過照成318事件
政府好好做人民會這大動作回應政府嗎?
雖然這次事件已學生人數居多但是後勤補給卻是人民提供

好好想清楚已經傾中8年了台灣是誰在得利?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5-3-27 12:04 AM

訴求歸訴求

犯法歸犯法

癡漢陳為廷到現在以為自己是保護台灣不受中共控制的神

別再搞笑了

做了這些事有改變什麼嗎?

並沒有

台灣還是逃不出中共的魔掌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27 01:07 AM

砸壞了公物就有擔當一點認罪,至於訴求就看法院怎麼審吧(反正時候到了自然就會證明一切...)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3-27 01:21 AM

歷史也會證明國民黨罪大惡極
作者: dislikecc    時間: 2015-3-27 01:42 AM

本帖最後由 dislikecc 於 2015-3-27 01:43 AM 編輯

當初立意良好
許多熱血學生一窩蜂前往支援

我家也有兩位學生前往支援

但是當現場充滿了特定政黨人士拉人入黨   講話比較大聲的學生  意氣飛揚的要組政黨候

學運已經不是當初的學運了

我家那兩位失望的學生也就默默回來了

之後脫序演出衝撞立法院等等
作者: smart9403    時間: 2015-3-27 05:57 PM

歷史事後人的評價,當代的評價會受到當權者的影響,只有後市評價才是客觀的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5-3-27 10:26 PM

歷史怎麼講   我應該是已經看不到了
你們幾個  也不用太在乎
我只知道  該進去蹲的時候   就進去吧
可以繳錢   代替的   也勇敢一點的  直接進去吧
別浪費錢   進去體驗一下   出來  剛好可以再發行一個  為受刑人發聲的活動
不過那時候   應該不用衝撞  就可以進立法院瞜

作者: JEIFJEIFJS    時間: 2015-3-27 11: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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